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深圳理工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可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广东省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仅招收选考物理和化学的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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