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或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

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校生升高职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2024年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专业计算公示为准。如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直升高职(专科)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政策性加分

在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学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规定进行加分提档并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2.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3.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示: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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