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上海海事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一、上海海事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保证我校学生转专业和转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2.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学生转专业应以符合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4.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提前批招生的航海类专业只有“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位列本专业前10%”的大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才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其他专业所有大一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招生时有明确限制、对培养有特殊要求、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转专业申请不受条件限制。

第三条 转专业实施时间

转专业实施时间为大一年级春季学期6-12周,学生提出申请,参加转入专业考察选拔,申请获批者,于当年秋季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四条 转专业实施方案制定

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条件自行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

转专业实施方案内容需包括:报名条件、转专业扩容计划、考察内容、选拔方式、录取办法、咨询安排等。

2.转专业扩容计划按照同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数的10%计算(不四舍五入,取整计)。

3.各学院以文件形式报送“转专业实施方案”至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4.“转专业实施方案”需在新生入学前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各转入学院负责方案咨询,教务处协助受理咨询。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1.报名受理

春季学期第6周,学生基于兴趣、自身条件申报志愿,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转入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每位学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

第7周,各转入专业对报名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落实学生选拔考核具体安排。

2.考察选拔

第8-9周,转入专业按照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开展转专业考察选拔。各场考察均需做好过程记录,过程记录由学院保存备查。

第六条 录取

1.各转入专业依据考察选拔情况、转专业扩容计划公布指标内的转专业拟录取人员。

2.各转入专业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转专业拟录取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学院公示期结束后的3天内,转入学院编排拟录取学生的班级信息,将转专业拟录取人员定稿报教务处。转专业学生笔试(面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转专业过程材料需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审核各专业拟录取人员,报学校转专业审核小组审定,经学校转专业审核小组批准同意后,将录取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公示完后,教务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予以发文。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辅导和选课

1.各转入学院负责对转专业学生开展课程替代、课程补修、选课、毕业审核等后期教学安排辅导。

2.学生按照新专业培养计划参加秋季学期课程选课。

第八条 转入新专业后的有关规定

1.学生转专业后是否需要降级,由转入专业根据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的差异性决定,并在录取公示中明示。

2.如不降级转专业,学生自第3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大二年级学习,是否需要补修新专业大一年级的课程由转入专业决定。可参照以下两种模式对学生进行毕业审核,第一,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进行毕业审核;第二,执行分段操作审核:第1学年按照原专业培养计划审核,第2-4学年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审核。

3.如降级转专业,学生自第3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大一年级学习,原专业第1学年修读的且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替代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关课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进行毕业审核。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自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第九条 招生时有明确限制、培养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实行转专业,具体专业名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款规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条 转专业期间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如复学到大一年级,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

第十一条 当兵退伍学生转专业按照《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的实施意见》办理。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转专业工作时,学校可调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上海海事大学简介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33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家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08年上海海事大学主体搬迁临港新城(现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2019年学校成功举行110年校庆系列活动。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学校纳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2个本科专业。拥有2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材料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上运输类)。1个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近年来,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亚洲邮轮学院)、物流工程学院(中荷机电工程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徐悲鸿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等二级办学部门。在26000余名学生中,有全日制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近8000人,留学生600余人。在近1200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近200名。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球港航业单位、政府机构输送了逾20万名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三、上海海事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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