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九龙坡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合川和九龙坡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00多亩,现有校内实训室280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20个),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76个。图书馆在九龙坡华岩校区和合川校区分别设有主体馆舍,现有馆藏图书150余万册,电子图书78万册,优选购置多类别专业数据库18个,共建共享大学城数字资源平台数据库5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003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78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2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74人。学校有8个二级学院,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7万余人。
第十三条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录取: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顺序志愿模式:按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4)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投档成绩,平行志愿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5)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440106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US3A20221293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与设计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九龙坡华岩校区;其余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合川校区。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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